说这话时,靳夜意味深长的瞅我一眼,瞅得我心里毛毛的。
我这次遭了大难,回去休养了整整五天,大姨妈折磨得我心神俱疲。叶子却一反常态,与我话多起来,天天跟我唠嗑。
叶子大约是二十七八的年纪,这个年纪,在场子里混已经老了,资历很深。但叶子不一样,她似乎地位有点超然,不需要接客,都不像是场子里的小-姐了。
她知道很多场子里的秘辛,比如我知道的场子有位厉害的熟女叫金珠,最高记录是7个客人等候排队,同时接过三个客人。
你看着她是没底限,说话也很粗俗,场子里很多姐妹都看不起她,她就像个傻大姐般热情,不管别人冷脸还是热脸。
叶子提到过金珠的丈夫本来在工地干活,后来工地发生意外受伤,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没给上意外保险,最后只拿到了包工头几千块赔偿了事。
丈夫截掉了一条腿,瘫痪在床,没法工作了,家里两个小孩子又有老人,全家人都指望着她吃饭。丈夫动手术欠下了高利贷,她只有拼命地工作。
当然,场子里有身世凄惨被逼无奈出来做,这种人很少,更多的是为了金钱下海。
☆、第26章人面兽心
我就见到过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18岁,从四川那边过来的。经历挺搞笑的,据说是对这行好奇,中二期,典型的非主流,看了本总裁,觉得可以去酒吧碰碰运气,没准遇上个大总裁,把她娶回家了。
总裁没遇上,后来被酒吧经理骗入行,再加上读书不认真,文化水平不高,前前后后被骗了几次后,就学精了。
这姑娘是真的不缺钱,在场子养成了骄奢的毛病,被父母抓回去改造几次,正所谓由俭入奢容易,由奢入俭难,她自己又偷偷跑出来,趁着年轻,辗转到了盛世这座大地盘来混。
我既觉得好笑又觉得无奈,说到底,都是为了一个“钱”字。
我刚给杨姐报备休养好了,可以上班了,杨姐就打电话给我,这还是大白天,沈和就点了我。
盛世白天也是开门做生意,只不过前来上班的姑娘很少,大多都是等晚上。
他这次没让我先唱歌,一开口就问我病好了没,还拎了一篮子包装极好看的水果。
我‘生病’是杨姐告诉他的,他挺关心的问我什么病。我胡诌是感冒着凉,沈和就点了热牛奶给我喝。
我和他坐在包厢里坐了一下午,和他聊天很轻松,他文化水平很高,再加上应该是身居高位,很容易引导话题。
遇上有文化有素质的客人,当真是说不出来的诡异,我可能有毛病了,竟然觉得这种状况不正常。
叶子最近积极性很强,每天都会弄各种各样的好菜,我受伤休养期间,一直是她煲各种汤给我喝。她自己做完后,吃不了几口。
靳夜不知道怎么想的,我前前后后,拿了快有两万的红包钱了,他就为了吃叶子的剩菜,而我就给他拿过两次。
我感激靳夜半夜去郊外救我,都想要不要邀请靳夜来宿舍里吃新鲜的,不用我每天费力给他打包剩下的。
叶子是第一个不答应,“别再给他带剩菜。”
我当然是听叶子的话。
“听说以前包陈婉婉的沈先生,现在找上你了?”
“嗯,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挺奇怪的一个人,陈婉婉走了,就来找我。刚开始唱歌,现在找我聊天。”
“这还怎么想,当然是看上你了呗!”
看上我了?
我翻找出一面小镜子,仔细地瞧自己的脸。我长得不像张雪,更像我爸爸。我爸爸是个美人,模样比当红小生还要好看。
小时候被别人夸赞长得好看,我觉得很高兴。长大以后,发现漂亮的代价是沉重的。
“叶子,你觉得我像狐狸精吗?”
叶子白了我一眼,“丁曦微,没发现你还挺自恋啊!”
“现在发现也不晚。”我摸着眉毛,颇有几分憨傻的笑着。
“狐狸精,姐跟你提个醒,这位沈先生是头衣冠禽-兽。”
“怎么个禽-兽法?”
“是沈什么来着,哦,沈和是吧,据说是农村穷小子出身,运气挺不错的,跟一个高官的千金谈起了恋爱。姑娘的爸妈当然不同意,姑娘就跟被洗脑了一样,不但不听劝,反而没领证就先怀孕了。”
“后来呢?”我挺喜欢叶子跟我说八卦,一本正经的吐槽。
“后来啊,姑娘的家里人发现沈和是结婚的,更加不同意。奇葩的是这姑娘居然也知道沈和结婚了,一口咬定说沈和跟他妻子没感情,他已经快离婚了。这事是90年代挺轰动的,据说姑娘的父亲本来是任期满升职,就因为出了姑娘这傻逼事,受到了影响,被检举,后来直接降级了。”
“这姑娘不止不觉得自己作,反而感动自己的爱情,她是爱的要死要活的,害得自己家里人跟着遭殃,也不悔悟。眼看着姑娘闹绝食,要一尸两命了,沈和这边终于跟前妻离婚,净身出户,娶了姑娘。跟娶了座金山没区别,90年代下海,扶摇直上,现在成了亿万富翁。”
我瞅着叶子面无表情,眼底满满的讽刺讥屑,预感结局肯定不好。
“结局呢?”
“沈和自然是不爱这姑娘的,他口口声声说爱的是他前妻,他前妻是病死的,给他留下了一男一女,这姑娘后来传出虐待沈和的子女,两个人关系就这样破裂。沈氏企业小部份股份一直在姑娘这边家里人手里,这姑娘现在是后悔也没用,她不敢离婚,只能任由沈和在外面花天酒地。”
我听完,心里不由地唏嘘,爱情于我,如果涉及到家人,我是会做出妥协的,对象一定是我爸爸。换成是我妈张雪,我是百分之九十九不会妥协。
“你现在肯定想沈和对他前妻情深吧?现在的版本够扯,都说是姑娘让家人逼迫沈和不得不娶她。如果沈和真的爱他前妻,盛世这座销金窟,就不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叶子的黑色幽默,让我开怀大笑,我想到沈和,就不禁到想到陈婉婉,勾起了好奇心,不由地问叶子:“陈婉婉呢?”
“提她做啥?这也是个脑子抽风的,她得感恩沈和对她的放手之恩。沈和如果对她真有感情,哪里还会把她放到盛世。再说了,陈婉婉也是盛世的头牌,入幕之宾也有上百了吧,沈和现在的身份,玩玩她不错,包她是天方夜谭。”
叶子抽了一口烟,目光慵懒地打量我,“你要是缺钱,找他准没错,他这种玩感情的,你只要守得住,就不差钱。男人都有贱心理,他越是得不到,你越是要矜持,他为了得到你,就会在你身上消费更多的金钱。”
沈和找过我两次,都是星期五的晚上。
每次过来,都是点我唱歌。他不跟我搭话,我以前还尝试跟他建立起语言交流,他要么就点头,要么就直接无视我。
现在我就学乖了,干脆就唱歌。为了唱好歌,我业余时间专门去了学十几首,怀旧的、流行的,我都唱。
我身上唯一拿得出手的才艺就是唱歌了,但我没有明星梦,我没想要在唱歌方面有什么造化,纯粹是一个爱好。
我以前悄悄地揣摩过沈和的喜好,当然是我个人判断出来的。沈和最喜欢的是文艺抒情的歌曲,劲爆的歌他一听就皱眉,不排斥外国语,但也不怎么喜欢。
我现在没有刻意去迎合沈和的喜好,一心只把他当成普通客人。
沈和,今晚又来找我了……
☆、第27章触犯自己底线
沈和照样是八点过来,点我进包间。我熟练地坐在点歌台上,拿起话筒就开始唱。
他安静地坐在沙发上,闭眸养神,模样温和无害。我忍不住侧过头,偷偷地用眼角余光看了他一眼,脑子里想起白天叶子跟我说他的八卦。
说真的。
他挺适合用衣冠禽-兽这个词来形容,步入这个年纪的男人,无论是身材和皮肤都保持得很棒。
我望着他的脸,脑子里难免就想起了沈思安的脸。
两张脸重合,意外地很相似。
他和沈思安真的有三分像,沈思安是气质温和,平易近人。他是儒雅高贵,出现在盛世这座市里有名的“销金窟”,有种格格不入的突兀感。
我不会随意评议客人的喜好,再奇怪的客人,我也碰上过,也见怪不怪了。来场子里的,十个就有一半是已婚人士。
我能做的就是赚钱,守住自己的底线,不去破坏别人的家庭。
这次唱完歌,沈和拿出了一个袋子给我。
“沈先生,您这是?”
“我看你的手机太旧了,最近不是苹果出新机吗?朋友就送了一台,我不太喜欢这牌子的,你们年轻人应该喜欢,就拿过来送给你了。”
我一看就觉察到不对劲,刚出来的苹果手机没有拆封,面子上也不表现出来,开口委婉地拒绝:“沈先生,你的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送你个手机,你就嫌贵重了?”他口气很惊讶。
我点了点头,又听他说:“既然给你了,你就大大方方地收下,一台手机而已,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我以前送的都是房子和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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