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胡向阳才不管叶纤红放在后腰威胁的手,把篮子递过去,嘴里大大方方地叫了一声。
叶知书脸皮可没有小姑那么厚,毫无心理准备的她,被胡向阳突如其来的叫了一声,提着篮子怔在那里,一下子傻掉了。
直到小姑接过篮子,放到桌上,用手肘轻轻撞了撞她,叶知书才清醒过来,神情就有些狼狈。
“哦,来了就好,坐,坐。”叶知书反应过来,强笑着招呼道。
小伙子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五官端正,浓眉大眼,而且身材饱满,精神十足,女儿站在他旁边,倒有种小鸟依人的感觉,又想起他还是个警察,有这么强壮的体魄,看来保护女儿没问题了。
叶知书对他第一印象不错,又看他脸上一直笑眯眯的,脾气想来也不差,跟女儿、安安都合得来,以后一起生活,想来也不会有隔阂,叶知书这样一想,就更喜欢了。
在听说女儿找了个京城来的男朋友之后,她还真担心对方条件太好,跟自己家相处不来,一家人得像菩萨一样供着他,那就难受了。
叶纤红见胡向阳在自己的威胁下,还敢乱叫人,气得咬牙切齿,用力捏住他的软肉,旋转了一百八十度。
胡向阳一声惨叫,整个身子跳起,也不怕被人笑话,猛地跑到安安的身后,搂着他的腰,一付簌簌发抖的模样。
郑兴安现在已接爱了胡向阳这个姐夫,见他这么不要脸,居然躲到自己后面,一付要自己撑腰的模样,已笑得直不起腰。
“小红——”叶知书恼了。
男孩子这么乖这么懂礼貌,她怎么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欺侮他?
“妈,这个胡向阳最不要脸了,你别被他骗了。”叶纤红见妈妈一付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神情,脸红红地松了手,走过去抱住妈妈的胳膊,不依地叫道。
“别装可怜。”叶妈妈瞪了女儿一眼,又叫道:“还不去泡茶——”
见叶纤红在自己妈妈面前,撅着嘴一付小姑娘的神态,胡向阳忍不住笑了。
不过她也够狠的,刚才掐得这么重,那里估计都有淤青了,胡向阳苦恼地坐下来,揉了揉后腰。
“你们先坐,我锅里还炒着菜——”叶知书鼻子闻到一股焦味,才想起锅里的菜还炒了一半,急忙回到厨房,往锅里加了一勺水。
叶纤红端着茶放到胡向阳面前,见胡向阳疼得悄悄在揉后腰,想到刚才自己下手确实太重了,就有点心疼,想帮他揉一揉,可惜弟弟和小姑都在,不方便动手。
小姑郑建琴见他们两人当众打情骂俏,看来感情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好,心里暗暗高兴,有这个厉害的外甥女婿做靠山,她以后在学校,也不怕别人排挤了。
忽然想到自己在客厅有些碍眼,就笑着到厨房跟大嫂说话了。
安安看晚饭还早,乖乖地打开书包,开始做作业了。
客厅一时恢复了宁静,
叶纤红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悄悄伸手到胡向阳的后腰,在那个地方揉了揉,脸上一付“你乖乖的,姐姐才疼你”的表情。
胡向阳就吃她这一套,被她安慰,马上就乐开了花,见叶纤红的手要缩回去,连忙握住她的手,按在原处,不让她离开。
叶纤红挣了一下没挣脱,也不好意思太用力,转头白了他一眼,任他握着自己的手。
第六十章兰花的价值
门外传来脚步声,叶纤红触电一样收回手,转头看见爸爸背着锄头回来了。
“爸。”她站起来叫道。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有点心虚。
见胡向阳也跟着站起来,只好又把他介绍给爸爸。
“爸——”胡向阳见郑建国全身被太阳晒得黑黑的,面无表情的脸上看不出情绪,心里突然有点发怵,壮着肚子叫了一声。
郑建国惊讶地望了他一眼,这个来家里做客的男孩子,看起来非常帅气阳光,他还以为是女儿同事什么的,没想到居然这样叫自己。
农村里有朋友去家里玩,有时也会随着对方的父母叫爸妈,一般都是关系特别亲密的好朋友。而双方的父母,也往往知道自己的孩子有这样一个朋友的存在。
但是胡向阳的情况又不同,郑建国光看他跟女儿站得这么近,就猜到了两人的关系。
儿大不由爷,女大不由娘啊!他在心里感叹,女儿有了男朋友,居然都不跟家里商量,就直接带回家来了。
郑建国是个憨厚人,心里虽然这样想着,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招呼一声:“坐,坐,别客气。”
父亲回来了,马上就可以吃晚饭,郑兴安收了作业,放到旁边的空台子上,等吃了晚饭再做。
原以为姐姐和姐夫又会有一番闹腾,没想到在父亲面前,两人老老实实地没有作妖,倒让他少看了一场好戏。
“大哥回来了啊!”小姑在里面陪叶妈妈聊天,听到动静走出来,跟郑建国打了声招呼。
“唔。”郑建国点点头,算是答复了。
想到自己身上还穿了件打了补丁的旧衬衣,脚上一双旧轮胎底做的自制土凉鞋,不知道会不会给女儿丢脸,郑建国连忙打了盆水,洗了洗脸,又到院子里洗干净脚,找了抹脚布擦干水,上楼去换衣服了。
父亲的动作,叶纤红全看在眼里,望着他上楼的背影,叶纤红心里酸酸的。
家里人随时都在考虑她的感受,为什么前世的自己会没有发现呢?
当弟弟和妈妈过世后,她觉得这个没血缘的父亲,一直在怪自己,所以再也没有回家,也不知道他一个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难道前世的自己就是这么混帐,只顾着自己?从来没有为别人着想过?
妈妈已出来整理桌子,准备把菜端出来吃饭了。胡向阳自然不好意思像大老爷一样,坐在那里等饭吃,站起来搂着安安的肩走到院子里,随意向四周打量。
初夏的天黑得晚,现在外面还是亮堂堂的,叶纤红的家又在山脚下,地势比旁边人家高,周围没什么遮挡,视野非常好。
唯一不方便的是,隔壁几户人家总有人走出来,装作无意地往他们家扫一眼,等看清胡向阳的样子后,又飞快地收回目光,回屋去了。
反正他们明明是对胡向阳好奇得不得了,偏偏又要装出毫无兴趣的样子。
说不定一转身,就在背后议论胡向阳了。
农村就是这样,谁也管不住别人的嘴。
安安倒是感到骄傲,这个姐夫不但长得帅,而且是个警察,实在太给力了。
今天放学,他来学校接自己,当时就把同学惊呆了,这时候说不定全班同学都知道自己有一个警察姐夫了。明天自己上学,不知道他们会羡慕成什么样?郑兴安光想想,就爽得不得了。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正是最虚荣的年纪,平时除了崇拜歌星明星,警察这个身份,对他们也有致命的吸引力。
巷子口的那辆边三轮,此时已被几个小毛孩围住了。
警用边三轮对农村孩子来说,是遥不可及的交通工具,平时只能在电影电视里看到。今天就有一辆停在家门口附近,他们哪里还忍得住,围着它东摸摸西摸摸,感觉神奇得不得了。
好在家里大人都叮嘱过,不能乱碰乱划车子,会被警察叔叔抓走的,所以他们只敢这样看看,没人敢爬上去,坐到车上。
“咦,这盆九节兰谁种的?”胡向阳忽然看到院子的阴凉处,放了盆刚栽下不久的兰花,惊讶地问道。
九节兰算是兰花里的高档品种,最近价格被越炒越高,没想到叶纤红老家就种了两盆。面前这盆花,居然有近百个花苞,看已开花的颜色和形状,应该是蕙兰老八种之一的程梅。
胡向阳的爷爷退休后,喜欢呆在家里养花种草,家里的院子里,就有几盆兰花,他们几个做晚辈的,有空了也会去花鸟市场淘几盆兰花回来,讨好孝敬老爷子。
自从爷爷病倒后,就再也没有起来过,一直在疗养。
家里的花草没人打理,大多已渐渐枯萎,胡向阳有一次去爷爷家,看到满院子的花草死得差不多了,非常心疼。看到有一盆兰花还活着,就带回家养着。
为了养好它,他还从书店买过一本养兰花的书,算得上做过一番研究。
而他从爷爷家带回来的那盆花,恰恰就是程梅。
这盆花他虽然花了不少心血,可是始终蔫蔫的开不了几朵花,这让他很是郁闷。
照书上讲,程梅最大的特点,就是花大花香,一盆培育得好的程梅,开上百朵花都是常事。
没想到这种情形,却在叶纤红家看到了。
“你认识它?”叶纤红在屋里听到胡向阳的话,惊讶地走出来问。
“那是当然,你也不看看我是谁?”胡向阳臭屁地往后捋了一下头发。
“看把你得意的?”叶纤红受不了他小人得志的模样,手痒痒得又想动手,注意到邻居家有人出来,只好忍住了。“那你知道它的价格吗?”
胡向阳是京城人,应该听说过炒兰花的事,既然他认识花,说不定也知道价格。
“这是程梅,是九节兰里最贵的。”胡向阳还真的了解一些。“我也是听一位收藏兰花的朋友说的,他说品相这么好的程梅,一盆应该要上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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