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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好生活 (向晚葵)


“什么?”身边几个人同时惊呼出声,连安安也张大了嘴巴,其中以小姑郑建琴的声音最大。
“那小红有了这两盆兰花,岂不是要发财了?”她再次开口。
郑建琴马上要结婚了,对钱最敏感,听说这样一盆兰花就要上千了,那不是一台大彩电的价格?
想到侄女上山去玩,随便就挖回来了,郑建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感受?
难道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就像歌里唱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己天天辛苦上班,却赚不到几个钱,侄女随便玩玩就搞到了大钱,难道真的是因为侄女福气好?
“别这么大声。”郑建国换好衣服下来,听到他们的话,连忙制止道。
农村里虽然大多数人都纯朴,眼皮子浅的人也不少,如果知道自家这盆花这么值钱,难保不会动坏心思?
“吃饭了——”叶知书在屋里喊。
“吃饭吃饭。”郑建国叫道。随手弯下腰,把那盆花端起来,拿到厨房后面的后院。那边有山挡着,别人进不来,比较安全。
安安看见了,也把另一盆花端起来,跟在爸爸的后面,放到后院的屋檐下。
叶纤红朝胡向阳白了一眼,怪他刚才不分场合,信口乱说。
这种事最好两个人时再说,现在被他一说,这盆花肯定不能养在家里了。
小姑虽然不是大嘴巴,但是肯定会跟身边亲近的人讲,那以后上山挖兰花的人肯定会增多。
自己剩在那里的二十多株九节兰,肯定也保不住了。
叶纤红有些后悔,如果早知道这种野生兰花这么值钱,把剩下的也全部挖回来就好了。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
那时光想着不能挖绝,得留一些种子在山上,现在看来确实不现实。


第六十一章问胡向阳身世

因为有了这一段插曲,大家坐下来时,反而有些冷场。
桌上有这么多好菜,喝酒是肯定的,农村人对劝酒又特别执着,似乎客人不喝醉,就显不出主人的热情来。所以叶妈妈在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一只小碗,打开一瓶女儿红,给每个都倒了半碗。
家里房子小,招待胡向阳过夜不方便,等一下他肯定要回去,叶纤红把他面前的酒碗拿过来,倒到爸爸碗里,只给他留了一点点。
“小红,你这是干什么?”小姑见侄女居然把胡向阳的酒倒得差不多,连忙阻止道。
你就算要心疼对象,也得分场合啊?今天可是他第一次上门,该有的礼节还是得有,怎么能认怂呢?
“他等一下还要开车回去,喝了酒不安全。”叶纤红认真地回答。
这是前世养成的习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虽然现在还没这个禁酒令,叶纤红为了安全,还是希望胡向阳从今天起,就养成这个好习惯。
“回去做什么?如果开不了车,就睡在这里好了——”郑建琴自以为有的话大哥大嫂不方便说,由她这个做长辈的开口更方便:“如果你怕没地方睡,就去你堂/哥那边好了,那边的房子还是新的,他平时又不回来——”
郑建国和叶知书虽然没开口,脸上的表情却差不多,都希望胡向阳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放开肚子喝酒,别拘束了。
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朴素观念,觉得客人在自己家里吃得多喝得多,是给自己面子。特别是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人,接待比较尊贵的客人时,更怕他不肯吃不肯喝,认为他看不起自己。
胡向阳望着劝酒的长辈,又望了望叶纤红,心里非常矛盾。
他不嗜酒,能不喝当然不想喝,特别是这黄酒后劲大,更容易喝醉,叶纤红帮他把酒倒了,让他松了一口气。
但是今天初次上门,他也知道农村酒桌上的习惯,如果真的不喝酒,未来岳父岳母那一关恐怕不好过,想到这里,他拿过叶纤红面前的酒碗,倒了一半给自己,站起来笑道:“小红知道我不会喝酒,所以想替我解围。不过今天盛情难却,那就多喝半碗吧——”
“行。”郑建国看出女儿已有些不快,端起酒碗跟胡向阳碰了一下,算是一锤定音。
其它人见状,也不再劝酒,这件事总算解决了。
叶纤红望着胡向阳灿烂的笑脸,发现自己小看他了。
在处理这种人情/事务上,出身大家族的他,无疑比自己更熟练和老到。
反倒是自己,有些急躁了,这样反而不利于解决问题。
郑建琴主动出面劝酒,倒不是对侄女有什么意见,而是想讨好一下侄女婿。
几个月后她就要结婚了,嫁妆已准备得差不多了,办酒席的酒店也提前订好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一辆好一点的婚车。
江浙农村这边,对婚车很重视,特别是给新郎新娘坐的头车。有的人家就是因为迎亲的头车不够档次,被左邻右舍当众取笑,有的甚至下不了台,闹出很大的矛盾和笑话。
郑建琴对象那边有人在机关上班,普通桑塔那还是容易借到,但是奔驰宝马这种高档车,他们就无能为力了。
这次两人过来,就是想找叶纤红探探口风,看她能不能帮忙解决。
既然胡向阳也过来了,那当然更好了。
“向阳,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啊?”几口酒下肚,菜也吃了一些,郑建琴开始打探消息。
郑建国和叶知书也竖起了耳朵。
虽然猜到了胡向阳家里不简单,但是没有听到具体的答案,心里总归不放心。
“我爸我妈都是搞技术的,现在在铁道部下属的勘测设计院当工程师。”胡向阳也没隐瞒,把自家父母的老底都说了出来。
“铁道部?”三人吃了一惊,那不是造火车的吗?听起来非常厉害的样子。
叶纤红也吃了一惊,二零一三年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之前,它还是国/务院下属一个独立的部门,算得上/位高权重,胡向阳父母虽然只是工程师,在那种单位里,应该也有行政级别的吧!
听名称,他们应该负责铁路的设计和勘测,这个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苦,要翻山越岭,给铁路建设单位提前确定建造路线。
难怪胡向阳跑到虞城来了,想必他的父母也没有在京城,随着国家铁路建设,全国到处跑吧。
“家里只有你一个孩子?还有有兄弟姐妹?”郑建琴又问。
“我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了。”胡向阳回答。
想到姐姐胡向慧,他忍不住揶揄道:“我姐她是女强人型的,现在在苏省某个县担任团委书记,官不大,却搞得比谁都忙。”
“那是她厉害。”郑建琴笑着恭维了一句。
心里在估算县团委书记的级别,如果她没记错,至少是正科级的吧。
看胡向阳才二十出头,她姐姐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这样一个年轻女孩子,就能跟自己老大的老大,县教育局局长一个级别了,如果没有来头,她真的不敢相信。
“吃菜吃菜。”叶知书把一块炖得酥烂的猪蹄夹到胡向阳的碗里,热情地劝道。
对胡向阳,她真的是越看越满意,恨不得今晚就给她们拜堂成亲,洞房花烛,让她们生米煮成熟饭。免得夜长梦多,这么好的女婿被别的人抢走了。
“谢谢妈。”望着叶知书越来越和蔼的笑脸,胡向阳知道自己通过了测试,这一声妈叫得比谁都亲热。
见叶纤红拿眼瞪自己,他笑了笑,把那一大块连皮带肉的蹄膀,夹下一半来,递到叶纤红的碗里。
“你也吃。”胡向阳笑得像狐狸,顺手把肉在饭里面压了压。
叶纤红被他的无耻惊呆了,这个胡向阳还真的真人不露相,他明知道自己不吃肥肉,却故意把最肥的一半夹给自己,还在爸妈面前装好人,自己以前怎么会以为他憨厚单纯呢?


第六十二章小姑借车

叶纤红望着米饭上面那块油腻腻有肥肉,强忍着把胡向阳按倒在地,大力蹂躏一番的冲动,小心夹起一小块,放进嘴里。
这蹄膀肉煮得久了,上面的油差不多都熬出来了,所以下口并没有想像中的肥腻,叶纤红小心的尝了尝,居然觉得还可以忍受,就把它咽了下去。
“小红,你这么瘦,就应该吃点肥肉。”叶妈妈看到女儿吃肉,高兴极了。
以前家里穷,想吃也吃不起,所以女儿瘦成竹竿。最近几年情况好转,偶尔也会买一点肉回来,给儿女补补,偏偏女儿吃不下,让她非常担心。
在她的观念里,想长胖,当然得吃肥肉才有用。
没想到今天胡向阳面子大,女儿居然破了例。
不过女儿既然能吃一块,多吃几块应该也没问题,于是拿筷子挑了盘子里最大最肥那块,就要夹给女儿。
“妈,别夹。”叶纤红吓得魂都没了,连忙阻止道。
因为在节省的爸妈面前,不敢把肉夹出来丢掉,她才强忍着尝了尝,好歹吃掉一些,把最油的那一块偷偷剩下。如果妈妈把这块给了自己,她肯定会吃吐。
见叶纤红吓得魂不附体的吃瘪样,胡向阳得意地笑了。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每次都是他在叶纤红面前装孙子,难得今天自己占了便宜,他不扬眉吐气才怪。
安安在一边也跟着没心没肺地笑,气得叶纤红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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