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男生小说女生小说纯爱耽美

当前位置:趣书网 > 女生小说 > 全文免费阅读

重生九十年代 (姬秋)


  后世她的记忆不是很好,读书的时候还好,就算记忆不好,也要逼着自己去记书本上的那些知识,毕业之后不用读书了,不用死记硬背了,脑子就彻底的放飞了。
  结果她就发现,她的脑子,真的是一点都不好用,时常今晚上看过的书,第二天睁开就能给忘得一干二净,就是别人欠的钱,过个三五天,也保证能忘掉。
  可,怎么就是忘不掉自己欠别人钱呢?
  说远了。
  虽然在哼歌,但都是记着的曲子,不成曲,甚至不是一首曲子里面的。
  但就算这样,也是把前头小林给带动起来了,坐在车上都是随着调子一摇一摆的,话说,小孩子为啥会对音乐那么敏感呢?
  但凡是她见过的孩子,甭管是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婴儿,还是三五岁的小孩子,一听到歌儿,特别是欢畅一点的,就立马给你摇摆,也是有趣的很!

  ☆、第三十一章:

  
  孩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现在乖巧的小林就是个小天使,看着他拍着手,扭着小身板乐呵呵的,静娴看着高兴,也就换了更欢快的调子。
  两人开开心心的回了家,老姐已经起来了,不过还在被窝里头没舍得起来。
  老妈在厨房烤火,锅里煮着一大锅的粥,静娴这才想起,家里的猪食好像是没了。
  至于老爸?
  她瞄了一眼,在屋里头练字呢。
  别看老爸小学文凭,但那一手的钢笔字,可是羡慕了她一整个初高中学期,至于之前为啥不羡慕?
  因为小学还不懂。
  至于大学后又为啥不羡慕了?
  不是因为她也练得了一手的好字,而是因为,大学她已经甚少用笔写字了大学毕业之后,直接都是敲键盘,写字的时间更少。
  都不讲究这个了,她哪里还有羡慕老爸的那一手字?
  话说起来,她现在要不要也开始练字?
  可是没有字帖,就她自己练的话,她没自信啊。
  她又不是老爸那种自学都可以成才的。
  不行,钢笔字练不了,她可以拿木炭练习一下粉笔字,要知道,初中的时候,她可是负责过一段时间班级黑板报的。
  虽然,是负责画图那部分,但要是能写一首漂亮的粉笔字,也有面子啊!
  更不要说,初高中,那是上台几率最多的时期,她可不想再次上台写字,还总是被同学说她写得太小、太草,根本就看不清。
  哼,不改变人生轨迹,重活一回儿,怎么也得有点能自豪的事情吧?
  别到时候街头有人问题你,有啥是她一辈子能吹的事情,她还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静娴丫头,想什么呢,叫你都不应?”
  安妈无奈的伸手戳了戳一脸发神的小丫头,真是搞不定,才这么小的孩子,脑袋里头有啥想的。
  “啊,妈?你叫我?啥事儿?”
  抹了一把嘴角,就担心自己发梦留了口水。
  不过好像,她其实也没发梦来着?
  “看你这丫头!”
  安妈再次摇头。
  “把碗筷拿出去,吃饭了,我杀了只鸡,你爸说要给你们姐弟补补身体,盆里有不少鸡汤,你们三姐弟一人一小碗,要慢慢喝,不要烫到了,知道不?”
  诶,之前不是还见老妈在煮猪食来着,怎么转眼间,午饭都做好了?
  她有发呆那么久?
  刚要走过去,就感觉手脚有些麻疼,抬手一摸脸,完全没感觉。
  却是冻的很了。
  果然,她出神很久了。
  不成。
  “妈,给我切点煎,我要和姜汤!”
  可不能感冒了,这会儿可没有洁白的面巾纸,也没有特效的感冒药,感冒了只能喝姜汤硬熬着,打喷嚏还好,要是塞鼻子、流鼻涕,那才要命。
  她讨厌感冒!
  “要加葱不?”
  安妈本来就准备给静娴和翰林两个煮姜汤,两个孩子往老宅跑了一趟,不喝点,她都不安心。
  难得的是,女儿自己提出来要喝,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要是静娴知道老妈的想法,一定会反驳,她从小到大都很喜欢吃姜的好么,老妈是不是对她有什么误会?
  不过!
  “不要放葱,我不吃葱,妈你又不是不知道!”
  葱的味道是很好闻没错,调味也是不错的,但吃的话,那就算了。
  安妈也就例行一问,万一,静娴她就吃了呢!
  姜汤还是要加点葱花才更有效的。
  算了算了,等会把葱切长一点,煮好,把葱都夹出来就好了,也不费事儿。
  左右,女儿也只是不喜欢吃葱,不是受不得葱的味道。
  姜汤还是很快的,在吃饭之前,静娴就喝到了。
  一口下去,就吃出了里面的味道,有葱,可碗里面,却一丝葱都不见。
  静娴挑眉,感叹,亲妈不愧是亲妈啊!
  还会有谁那么细心的给你做那么一碗热乎乎的汤,还把你不喜欢吃的东西都给挑走?
  可惜的是,人都是比较忘恩负义的东西,一般记不住好,却能够把一丁点的坏给死死的记住,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还会因为这一丁点的不好,回应更可恶的坏。
  中午的鸡肉切块炖的,炖得烂烂的,有一只鸡腿,是给弟弟小林的,剩下一个鸡腿被斩了,防止两姐妹抢。
  可天知道,静娴一点都不期待鸡腿,真的,她比较喜欢吃鸡翅跟爪子。
  鸡爪子是老爸的,这个她不能抢,但鸡翅,嘿嘿,都是她的了!
  感谢这个时候的人,都更加的喜欢吃肥厚的肉!
  唔,虽然,这个时候的鸡肉,真的很香很香,肉也非常的好吃,一点也不像后世的鸡,就算被立百分百家鸡的鸡肉,那吃起来都跟吃烂布似的,还塞牙,还没滋味,两个字,难吃!
  因为有鸡肉,这一顿,静娴吃了两碗饭,一碗鸡肉,一碗鸡汤,哦,还有之前喝的一碗姜汤,吃完之后回想,天呐,她现在这么小就这么会吃,真的不会比以前还胖?
  她一直都不支持什么骨感美,但是,也不追求壮硕美啊!
  她也一直觉得,少年时候的自己,身材是很好的,用她自己的观点和话来说,就是恰当好处,不胖不瘦,这样最好。
  但是,除了她自己,老妈、老姐,亲戚他们眼中,她少年事情都是很胖的,老妈跟老姐更是说,她比老姐还胖,虽然她一直都在反驳。
  不过,自己看的,跟别人看到的,到底也是不一样的。
  难道,少年事情的她真的有些过胖?
  现在她还这么大吃大喝,会不会胖成球?
  不其然,她想到了一个人。
  小学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距离村子不远,村里另外一个地方,也就是未来两年要读书的地方的一个小同学。
  明明初中之前,她都是很瘦的,瘦瘦小小的,但是初中在遇见的时候,那孩子就跟气球似的,一下子就给吹起来了,胖的不是很恐怖,但是跟小时候比起来,那完全就是翻了个儿!
  小时候长的可可爱爱的小姑娘,长大却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后来的后来,她没有在见过小同学,也不知道她瘦下来没有,对方读书一直很刻苦,也不像她有压力,所以理所当然,高考考上了重点大学。
  而她因为没有压力,也不知道未来就业的问题,更不知道一个好大学,出色的文凭对于她来讲,到底有什么影响,就算老师一直说,一直教导,但她还是没有一点感觉,是真的没有感觉,因为她想象不出来。
  所以,高考自然就考砸了,然后分数可以读个大专,就去读了。
  此刻,优秀的同学、朋友都没有了联系,不优秀的,早早辍学的好友,更是完全得不到丝毫的信息,后来有联系,能联系上的,也因为种种原因,不在联系。
  静娴没觉得如何,除了有一些时候有些寂寞!
  嗯,她是一定不要变成那位小同学高中那样的发展的,想着就有些渗人。
  小同学长得比她矮,胖了可以说圆润可爱有福气,但她高一点,身材苗条就很好看,可要是胖起来,嘿,骨架大的朋友们可以想象一下。
  那不叫圆润可爱有福气,那是魁梧高壮很恐怖。
  再加上,她的皮肤先天性就不好,胖起来就意味着油脂分泌啊什么的多起来,那可就更不能想。
  可是,难得回来,她也是一点都不想放弃,这纯天然滋味十足的美食啊。
  果然,生命在于运动,她还是应该要坚持锻炼,消耗掉身上多余的能量。
  身体没能量了,她又能多吃一些,完美啊!

  ☆、第三十二章:

 
  静娴跑步回来,就被老妈告知,早饭去爷爷奶奶家里吃。
  因为昨天半夜,老爸就去老宅那边杀猪,除了爷爷奶奶的,还有二伯、三伯的都是昨晚上一起杀的,一共杀了五头猪,就这,足够一大伙人忙到早上。
  要不是家里这边在山上,老爸老妈不放心三个孩子独自在家里,老妈也是要过去帮忙的。
  不过,那么大一群兄弟,人手是肯定够的,人多了,反而碍事。

首页推荐热门排行随便看看 阅读历史

同类新增文章

相似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