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土块的体积相近,差不多是两颗篮球大小。被泥土覆盖表面,呈不规则形状。
阿卡曼走向洞口,闻到一股泥腥味,留守的两人怎么开始挖土了?
莫伦深深看了一眼挖出的物体。
转身,只见探洞组两位手提麻袋走了出来。
“让我猜一下。”
莫伦说,“地下的通道构造是不是很复杂,就像是蚂蚁的巢穴?”
阿卡曼诧异,“您是怎么知道的?我正想找个形容词,下面可不就是放大版的蚁穴,七弯八拐有许多岔路。”
“这是蚁巢?”
麦考夫将麻袋放下,走向新挖出的奇怪土块,发现泥土中分别掺杂了水泥与金属。
他立刻明白怎么回事,“有人用水泥与铝水从地表倒入两个蚁巢,毁去了蚂蚁的家。”
莫伦点头,用铲子竖着一插,把水泥蚁巢先分开。
土块里的蚁道错综复杂却都被水泥填满,隐约可见被封在水泥里的几只蚂蚁尸体轮廓。
另一个土块的情况类似。
阿卡曼彻底弄不懂了,“这人有病吧?毁掉蚂蚁的窝,又在地下挖出放大版的蚁巢,是想要做什么?”
是一个好问题,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需要层层分析。
莫伦放下铲子,先看向两只麻袋。“里面是什么?骸骨?”
麦考夫:“是詹姆斯父子的遗骸,已经完全白骨化了。”
他从口袋里拿出自制地图,“我随手画的,您仅供参考。”
“谢谢。”
莫伦接过,真是一幅令人眼花缭乱的地图。
不是绘图者的技术问题,而是地下线路过于扭曲复杂。
麦考夫讲述在地下一小时的发现。
先是一个好消息,没有与挖洞者狭路相逢。从地底残留物品判断,至少一个月内没人进入。
就地形来说,下面很复杂。
许多狭长的土道交错,但空间较大的地方很少,只有两间类似屋子的结构。
“北侧的这间屋子发生塌方,在塌方地道附近发现詹姆斯父子的骸骨。除了小詹姆斯少掉的左胳膊,其他骨骼都在。”
“父子俩都是心口位置中箭,一箭毙命。凶手没有把凶器带走,箭支留在了尸骸上。
尸骸所在地面明显变色,是血迹渗透干涸的结果。那才是五十一天前凶杀案的第一案发现场。”
麦考夫点了点地图,又说:“阿卡曼先生透过塌方的缝隙,往屋内扔了一只冷焰火。看到房间大约二十平米。地上满是碎裂的试剂瓶、坩埚等物品,原先应是一间研制危险品的实验室。”
他再指向地图上的南侧屋子。
“这间是卧室,约九平方米。没有床,地上铺了草堆,屋内有一个粗糙的自制木架。服装、毛巾、报纸等物品散落一地,还有假发假胡须等乔装用品。”
莫伦没在地图上找到第二个出口标记。
“地下有通风口吗?空气不流通,人要怎么正常呼吸呢?”
“问得好。”
阿卡曼说起下洞后的呼吸体感。
“越往下走,越觉得空气浑浊。等走到靠近塌方的位置,反而空气最新鲜。推测那间实验室连通了换气管道。”
麦考夫补充:“实验室不只连通换气管道,操纵石门的机械装置也可能与这间房相连,因为在其他地方没看到相关设备。问题是现在无法入室勘察,二次塌方的概率趋近99%。如果真的再次塌方,我推测三分之一的地下空间都会塌陷。”
阿卡曼连连点头,他不懂工程学,但用自建乡村土屋的经验,看得出地下迷宫的脆弱性。
“地下室挖得太粗糙了,墙没刷,房间没做承重加固。各条土道上甚至能看到铲子挖土留下的痕迹。我甚至觉得那个凶手运气好到离谱,是不是有邪灵保佑?”
助安迪不解:“为什么?”
阿卡曼粗略计算工期。
“这个施工量,如果一个人完成,算他做六休一,少说要挖两三年。两三年,天天在地道里走,脑袋却没遭遇掉落的土石,还不是命硬?”
莫伦不对凶手的命硬与否进行评价,只在意要怎么抓到他。
“实验室里也许有更多线索,但我们不能冒险进入。慢慢拆的话,估计要多久。”
阿卡曼:“先做整体加固,才能降低开挖风险。最快也要一周。”
莫伦当然有耐心去等,但她认为投弹者等不了。
将手绘地图放入口袋,准备下洞走一圈。查不了实验室,还有卧室。
莫伦问阿卡曼:“您休息,让安迪下去?”
“不,给我十分钟歇一歇,还是我陪您下去。我更熟悉路,走得快。”
阿卡曼不想因为路线生疏的原因延误时间。
他担心己方不如凶手命硬。万一迟一分钟就倒霉地遇上塌方呢?能快一分钟都是好的。
莫伦点头。
十分钟后,立刻出发。
这次轮到麦考夫目送两人离开,也说了那句时间限定,“一个小时内返回地面。”
莫伦走入地下,逼仄感与压抑感扑面而来。
这些错综复杂的自挖地道非常窄,每次只能让一个成年人通过。
阿卡曼走在前方,两人尽量保持相对匀速行进。
手持灯的光照范围至多两米。
假如前面的人走快了,或后面的人走慢了,总觉得某一方会立刻被黑暗吞噬。
两人没有多余交谈,保存体力。
先去塌方的北侧实验室。
这里塌得很严重,通道墙体掉落了大量泥土与碎石。门被彻底堵住,仅剩两指宽的缝隙窥探屋内状况。
莫伦推测此处发生了实验室事故,爆炸气流导致塌方。
去年11月末的夜晚,詹姆斯父子很可能听到地下异响才会进入山洞,开启机关门想一探究竟,惨遭凶手反杀。
阿卡曼继续带路,两人走遍了错综土道,土道上什么都没有。
确定没有遗漏的线索,最后前往位于南边的卧室。
这个房间能用一地狼藉来形容。
毛巾随意挂在木架上,更多物品散落在地面与被用作床铺的草堆上。
很像凶手离开前扒拉走了必需品,被剩下的都是他不要的垃圾。
阿卡曼:“刚才下来就是这样子,乱七八糟的东西堆满地。那人应该是仓皇出逃,要不然就是再也不回来住,不在意卧室变垃圾场。”
莫伦环视卧室,她坚持要下洞,是为亲自感受凶手的生活环境。
凶手对生活场所的布局多少会反映他的心状态,从而为推测他的行凶动机提供线索。
这间卧室与地道一样,都没有装修。
墙面是土坯,没有任何装饰物的残留痕迹。
这种布局与其说是简洁,不如说是原始的粗糙。
耗时耗力挖出复杂地道,却对住的地方不加任何装饰。
再联想到地上被水泥、液态金属灌入的蚁巢,这个凶手对地下空间的情感异常复杂。
也不排除一种可能。
挖地道的与入住的不是同一人,或者本来有同伙一起开挖。
以乔治史蒂文的生活轨迹,从前年入职伦敦电报公司开始,他不会有时间再来挖地道。
假定这里属于史蒂文,他要不就是有帮手,要不就是早几年已经挖好了林中密室。
莫伦问:“如果您离开自建的屋子,也知道不会再回去,能舍得把它变成垃圾堆吗?”
阿卡曼想了想,摇头。
“我做不到,以前投入了心血与力气,最多就是让它空关着。极端点,一把火烧了都比弄成垃圾场要好。”
莫伦心说一般人是这样想的,凶手思维显然异化了。“我们把房里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好。”
阿卡曼取出三只空麻袋,不问是否有必要全部打包。
如非亲眼所见,他绝不相信熟悉的森林里藏着避人耳目的地下密室。
这种离谱的事情都发生了,搬空凶手卧室压根不是奇怪要求。
一起动手,连发霉的面包与使用过的手帕都没放过,全部带走。
两人负重返回地面,刚好到了限定的一个小时。
麦考夫在洞口挥了挥报纸,以示欢迎回到地上世界。
这不是普通报纸,它是一份证据。
麦考夫:“之前,我从地下卧室还顺了一张报纸上来。报纸有几枚沾了油墨的指纹。我刚做了比对,与乔治史蒂文的右手食指、拇指指纹吻合。”
如今讲究的家庭 ,管家会在主人读报前熨烫报纸,防止油墨浸出弄脏主人的手指。
乔治史蒂文读报时没这种条件。他的手指沾染墨迹,按压在报纸上。
麦考夫眼尖,把这份报纸先带了上来。
莫伦暗道印刷技术不好也是有好处的。
手指沾到油墨后留下的指纹,其清晰度较高且保存时间较长。
如果手指干净直接按压纸面,时间超过一周就很难提取到清晰痕迹,更别提时间过去一个多月。
莫伦表示恭喜:“您证实了洞底密室与乔治史蒂文的直接关联,真是一个好消息。”
麦考夫顿觉不对,百分百肯定这句夸奖是欲抑先扬。
莫伦放下麻袋,“我把史蒂文卧室内的所有物品都带上来了。”
麦考夫不意外。
他早就猜到莫伦会把这些全带上来,凶手的个人物品里可能藏有线索。
莫伦:“我认为需要对所有报纸做一遍指纹检测。哪怕测不到清晰图案,也要瞧一瞧那张的指纹最多,那可能代表了乔治史蒂文最在意的事。”
设想一下那个场景。
史蒂文睡在地底草堆上,一遍又一遍去看同一张报纸。它总有某个特别的地方,才叫人反复阅读。有特别之处,就可能指向作案动机。
麦考夫蓦地嘴角一僵。
百密一疏,他怎么忘了要做这种检测!
或许是下意识不愿意去想。与跑东跑西的体力活相比,没有创造性的重复劳动更令他生厌。
麦考夫:“或许,您愿意不吝指点我某种高效检测法?”
莫伦遗憾地摇头,她也想提高速率,但现在没有电子扫描检测仪。
“抱歉,我只会「笨」办法,一寸一寸用显形粉扫过去。”
“难道您不乐意对这些报纸做指纹检测吗?”
莫伦似不解地问:“两小时又十四分钟前,您亲口说的做事要‘有始有终’。现在您测了一份报纸,剩下的也全都归您,不好吗?”
麦考夫感觉到脚趾在剧烈幻痛。
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典型示例。
真是记忆力过人的海勒小姐!
之前,他对身高胜过莫伦一事略表得意,这笔账莫伦还得非常快。
“话是我说的,我会测完的。”
麦考夫说着,目光变得无比温和。眼中写了一句:「这次,你赢了。等下次,我……」
莫伦微笑对视,就差直说「好啊,你尽管来,我等着」。
麦考夫迅速回神。不对,他怎么能主动提及下次呢?
有下次就意味着麻烦再起,他期待的二十多岁退休生活就会落空。所以不可能有下次的,绝对不可能。
就算麦考夫认栽,也不必在山洞前完成对所有报纸的检测。
今夜的勘察行动比预期中快。除了不能进入塌方实验室,其余部分都顺利查完。
四人在零点前回到旅店,避免了露宿野外的辛苦,其他事可以等到一觉睡醒后再做。
翌日,1月13日。
莫伦继续六点早起。
天还是黑的,距离旅店开始供应早餐尚有一个小时。
洗漱后,她先去了柴房,那里暂存着詹姆斯父子的骸骨。尸骸会在三小时后被运往教堂,教会再联络死者家属前来收尸。
莫伦随手找了一个借口。
说是作为骸骨发现者之一,想要默诵《圣经》送死者最后一程。这就顺利地从睡眼惺忪的看门人手里获得钥匙。
一手提着煤气灯,一手拿着放大镜,走向放置骸骨的角落。
莫伦从头到尾把两具尸骨瞧了个遍,目光最后停留在小詹姆斯的左肩断臂处。
小詹姆斯挨过两刀。
一刀,砍得略浅,伤骨却未断骨。另一刀,平整地切断了肩关节处的肱骨。
这说明凶手下刀又狠又准。
虽不是一次性地切断手臂,但也仅仅失误了一次。
这种手起刀落的熟练度,就算没有对人的分尸经验,也一定对动物练过很多次。
乔治史蒂文绝不是只能猎杀受伤野鸡的普通打猎爱好者。事实上,他是故意藏拙的猎人。
那只背黑锅的吃人棕熊,不全是凭空捏造出来的。
比如熊的毛发、熊掌留下的掌印,这些伪造凶杀现场的细节应该是取自一头真熊,才能让护林队众多专业人士也发现不了纰漏。
进而推测,史蒂文曾经杀死了一头熊,或至少获得过一头熊的尸体。
莫伦查了尸骸,用过早餐,前往最近的电报所询问是否有伦敦来电。
得到的回答是“没有”。雷斯垂德没发来消息也是好消息,起码伦敦暂未有第三次爆炸。
08:34,回到旅店。
她敲响福尔摩斯先生的客房房门。
麦考夫应声开门,先扫视莫伦的双手。
很好,莫伦两手空空,初步排除给他增添检测工作量的可能性。
“早上好,没有在餐厅里见到您。”
莫伦表示关切,“我顺路来问问,您需要早餐吗?”
麦考夫:“多谢您的关照,我已经让服务生送餐上门,吃好了。”
才不信莫伦是单纯关心他的身体健康。别忘了,是谁狠心地把所有报纸的检测重担都压给他。
麦考夫:“您来,是有新的发现吗?”
莫伦:“是有一点小想法。另外,问问您是否需要帮忙?”
当然需要!
麦考夫却很能忍得住,没有表达真实渴望,更怀疑前方有坑。
“您愿意提供帮助是我莫大的荣幸,但这不耽误您做事吗?”
莫伦:疑心太重是病,记得吃药。
像她这样简单的人,怎么会故意挖坑呢?
昨夜刚刚成功地把麦考夫推到坑里?不,没有的事,她只是帮助对方实现言而有信的美好品德。
眼下来询问早餐吃没吃,也是发自内心地关怀。
人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干活,她不至于不让牛吃草又叫牛儿跑。
现在提供无偿帮忙,不为别的,只为早点发现线索去抓人。
莫伦直说:“我去了电报所,伦敦没传来新消息。今天却是一个关键时间点,剧院爆炸的新闻热度与大众反应可能会刺激到史蒂文,让他的行为偏离原定模式。我们早点测完早回伦敦,免得身在森林鞭长莫及。”
麦考夫终于确定今日无坑。
侧身请人进屋,笑得真诚了些,“谢谢您的援手,请进。”
长桌上,整齐摆放好了检测指纹工具与报纸。
报纸还按照有待检测、已测低频与已测高频三个区域分类放置。
麦考夫简单说明后,请莫伦在对面落座。
刚想从工具箱拿一把备用检测刷递出,却看到莫伦从衣服口袋掏出自备毛刷。
莫伦发现麦考夫多看了她的猎装口袋几眼。“怎么了?”
“您买的毛刷,质量不错。”
麦考夫随口一答,实则想起开门时的一幕。
暗记下来,莫伦两手空空仍有危险性,因为不知道她的口袋藏了什么。
莫伦:信你?才怪!
你分明在臆测我可能拥有百宝袋,随手一掏就能拿出好东西。
两人没多关注这件小事。
在长桌两侧坐下,一边对报纸做指纹检查,一边谈起深林密室。
莫伦:“早上,我去了柴房。以我不专业的眼光,也能看出小詹姆斯的胳膊切面很平滑。史蒂文下刀很快。与人们的固有认知不同,他擅于打猎。”
“我懂您的意思。”
麦考夫接到,“用于伪造凶杀现场的棕熊毛发,十有八九来自史蒂文的猎物。他没有在森林附近出售猎物,也没存放在地洞内,说明他有另一个据点。”
莫伦就是为此感到奇怪,“这种行为透出一股矛盾,森林地下室的建筑结构不安全,不适合作为危险品实验室。
不说以前,就说史蒂文在伦敦上班后,为什么不另选相对安全的环境做实验呢?他特意赶回艾坪森林,是不是代表地洞对他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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