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这样想着,反应却不慢,快步往那边走去。
其它几人一听,也加快脚步,跟在他后面。
等到了跟前,大家都惊呆了。
只见石板上趴着一只野兔,此时已经没气了。
梁永耀提起兔子,见它身子还是热的,说明刚刚被人打死,更加确定是方明湘动了手脚。
于是拿到旁边有路灯的地方,仔细检查它伤在哪里?
都是当过兵的人,对这些太熟悉了。
只见兔子的脑门处,有一个小洞,上面有血滴下来。
而其它地方,都完好无损,找不到任何伤口。
“不会吧?”姚正豪惊叫,“这只野兔被你用一颗小石子爆头了?”
这么远的路,光线又这么差,明湘能用一颗石子打死野兔,实在太猛了。
在部队时,他的枪法是最好的。
以前打靶射击,他经常得第一名。
现在跟方明湘一比,发现两人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了。
“运气运气。”这种事对她来说,实在太简单了,她都不想居功。“只是没想到这里有野兔,它可是最爱啃庄稼的,对农场主来说,碰到了就应该打掉。”
大家都望着她,认定她故意转移话题,所以根本不相信她的话。
第一百十一章白血病人
“一只野兔少了点,否则剥皮炒了,可以下酒吃宵夜。”方明湘也没在意,笑着说道。
野兔肉是少有的美味,只要能除去膻腥味,用浓油赤酱爆炒,下酒最过瘾了。
“那我们再找找看,能不能再打几只——”夏锦程一本正经地回答。
他其实比其它人更早知道方明湘的能力,所以反而不怎么吃惊。
现在见她转移话题,很自然地接了过去。
“那就在周围找找看,碰碰运气——”梁永耀兴奋地说道。“大家小声点,别惊动它们——”
其它几人一听,也来了兴趣,孩子气地一起东张西望起来。
动物世界里,经常看过这样的场景,一群野兔在吃草时,经常会有某只领头的公兔子,直起身子,观察身边的动静,看有没有危险。
所以大家都以为这边有一只野兔,周围肯定还会有。
可惜的是,他们没这么好的运气。
在山脚下偷偷摸摸走了一圈,什么都能碰到。
“算了,还是回去吧!”谢国兴劝道。“想吃野味,什么时候上山去捉捉看。”
这边只是一个山岔,四周是缓坡,又有人在这边建房子,小动物大多怕人,应该不敢过来。
如果一直往山上走,远处就是比较高的深山了,林子也比较密,大型动物不敢说,小动物肯定不少。
“那行,我们约个日子去探险。”夏锦程接口道。
大家一听,又兴奋起来。
脱下军装六年了,回到家乡后,住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想找个地方撒野也不可能,还真的怀疑军营那段的时光。
过去的日子已经回不去了,现在明湘在这边搞了个农场,倒是有机会一起疯玩一把了。
到时在山上挖陷阱,抓猎物,肯定很过瘾。
大家边说边往回走,回到徐军明家后,泡了茶继续神侃。
这个年纪的男人,放下平时的伪装后,其实跟孩子差不多。
碰到感兴趣的事,就会像学生时代一样,躺在集体宿舍打嘴炮,就算一直聊到天亮,也不会觉得累。
可惜明天还要工作,所以聊到十点后,才心满意足地告别回家。
方明湘和谢国兴也回到这边的老家。
到家的时候,两个老爷子已经各自回房睡觉了,只有爸妈还在楼下看电视。
陪爸妈随便聊了几句,两人也困了,于上楼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谢国兴回虞城了,方明湘还在床上睡懒觉,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喂——”她拿过床头的手机,懒洋洋地问。
敢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要么是特别亲近的人,要么有急事。
“师傅,是我。”是叶星达的声音,语气似乎有些慌乱。“很抱歉这么早打扰你——”
“怎么了?”方明湘一下子清醒了,坐起来担心地问。“有事你就直说——”
以他的身份,还解决不了的话,那肯定是出大事了。
“是这样的——”叶星达犹豫了一下,才说了出来。“我有个侄子刚查出得了白血病,医院那边建议透析,没有其它办法,所以想请师傅帮忙——”
他这辈子没有结婚,弟弟叶星忠却有一子一女。
女儿已经嫁人,女婿是京城某高官的儿子,她本人今年才三十,已成了处级干部,算得上出类拔萃。
儿子今年才二十六岁,在欧洲攻读博士,难得回家一趟。
昨天接到学校的电话,说孩子突然晕倒,送去医院后,发现身上多处淋巴结肿大,医生判定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碰到这样的大事,弟弟也很慌乱,于是跟哥哥联系,商量解决办法。
叶星达清楚白血病是血癌,全世界都没有好办法,即使做透析,能活过五年的仅有一半,更不用说治愈了。
想来想去,这个世界上除了师傅,也没有人能帮侄子了。
所以先打电话过来请示。
如果师傅答应出手,那就马上让弟弟把侄女接回来。
“要我治病自然不难。”听说是这样的事,方明湘反而放心了,沉吟了一会,她忍不住问道。“关键是,你怎么向你弟弟一家解释这件事——”
对于修炼者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他们治不好的病,除了老死。
但是普通人就未必能理解了。
那个人虽然是叶星达的侄子,但是她无法肯定,治好他之后,会不会向外界透露这个秘密?
其实这也是她修建农场,准备隐居幕后的原因。
如果一直跟外界的人打交道,接触的人越来越多,关系越来越复杂,风险就会增大。
万一有人起了歹心,想把她抓起来逼问秘密。
她自己自然不怕,有人来了,往空间一躲,谁也找不到自己。
问题是她还有家人和朋友,他们都需要这个世界上生存,如果被抓起来要挟,那她就不好处理了。
除非拥有特权,或者有打破这个世界规则的能力。
“要不,师傅把他也收为徒弟,这样就不用担心他外泄了。”叶星达建议道。
任何人学会了修炼方法,都能明白修炼者的强大,为了获得力量,肯定会忠诚于师傅。
这比用血缘关系要求他有用多了。
“你让你侄子成为你师弟,这样合适吗?”方明湘一听,没好气地反问道。
收徒弟确实是个办法,有时候师徒之间,比父子之间更亲近。
而且多了个徒弟,也是好事。
这个世界上,永远是人多力量大。
如果自己手里有十几个叶星达这样的徒弟,那自己还用得着这么辛苦吗?去国外买座无人的岛屿,直接当女王都没问题了。
“也是。”叶星达见自己一着急,出了个笨主意,有些不好意思。“要不,我收他为徒,当你的徒孙——”
如果这样的话,辈份就不会乱了。
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叶家跟方明湘的关系,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自己马上六十了,还能活多少年?
师傅才二十出头,以她的能力,再活一百年都没问题。
如果她愿意教导侄子,那只要师傅在一天,叶家就不会出现变故。
“这个——”方明湘听他这样说,觉得也可以接受。“那你先把他接回国,带来虞城,我这边也要准备一下。”
不管怎么说,收一个叶家人做徒弟,比收其它人要安全得多,她可以接受。
而且叶星达年纪不小了,有时候让他替自己跑腿,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一个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那就不用在意了。
挂了电话后,靠在床上继续思考这件事。
以她现在的能力,只要出手,想百分百瞒住所有人,肯定不现实。
那需要考虑的是,怎么样震慑别人,让猜到秘密的人,不敢来找自己的麻烦。
第一百十二章赵叔家人到了
这方面其实可以参考叶星达的例子,他为什么能活得这么潇洒,说到底是因为实力。
叶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处于超然的地位,谁也不敢随便招惹他们。
自己如果有了这样的势力,安全问题自然也解决了。
想到这里,她突然觉得有必要招几个徒弟,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当然招人的时候,还要注意人品。
如果收了个白眼狼徒弟,把本事学会了,却给自己招祸,那就头疼了。
还有一点,最好不要跟权力部门发生冲突,那是一个国家的根基,如果干扰了他们的正常运转,那国家就乱了,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
所以最好从商界里寻找徒弟。
打定主意后,她吁出一口气,准备慢慢物色合适的人。
中午的时候,谢国兴打来电话,说赵叔的家人到了。
问她有没有时间,一起去一趟余杭,见一见她们。
方明湘理解谢国兴的想法,因为他跟赵叔的关系,说得夸张一点,已经比他跟亲叔叔更亲近了。
亲人之间,有时候更多的是血缘羁绊和义务,真正感情未必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