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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红绳脚链的少女 (高冷酸钾)


  心里冒出这样一种声音。
  “程清嘉……”她轻轻喊了一声,明明可以通过手机屏幕确认两人依然正在通话中,但似乎总需要一个应答,她才能真的确定那个人就在另一头。
  “嗯。”
  “你还在哦。”
  “……废话。”他有些无语。
  “其实我也遇到过我们小区那个变态……”
  只是她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
  裴伴将目光凝在远处的一个随风摇曳的枯叶极近完全败落的秃树干上。按照她讲故事的习惯,她的眼睛需要抓住一个点。
  裴伴不知道自己这样算不算是顽固。她只是觉得自己不能因为这种事情害怕。
  她也好像习惯了报喜不报忧,经常把沮丧的情绪留给自己消化。因此比起朋友间嬉笑打闹,她其实更希望能留出大片的时间一个人好好独处,因为她需要自我排遣很多负能量。
  “当时远远的,那个变态背对着我,你知道我视力又不好,模模糊糊的,还以为是个穿着黑西装的人站在前面……”
  电话那头的人,没有说话,回应裴伴的是隐约的风声。
  裴伴看了一眼腕表,继续说。
  “也没想到会是那个变态……走近了,他突然转过身来面对着我,还一直笑,我这才发现他没有穿裤子……”
  那头传来的风声,好像逐渐加大。苏敏君曾问过她,怎么才能证明风的存在?当时她是怎么回答的?
  哦,想起来了。
  她好像对苏敏君说,你拥抱它的同时,就能证明了。
  苏敏君又问,但我看不到它,怎么去拥抱风?
  裴伴双臂呈弧形张开,然后作出一个拥抱的动作,像是在给苏敏君做示范。
  你看,拥抱风的时候,是不是就能感觉到它了?既然能感觉到它,它就一定是存在的。看不到,但能触碰到。
  那时候,她是这么阐述自己的想法的。
  “当时我特别害怕,脑子一片空白,转身立马就跑了,那条路上除了我一个人都没有……我很怕他追上来,但他没有,然后我换了另一条路去学校,没有遇到他。”
  只要一件事情变成回忆,好像就没那么恐怖了。
  比如此刻,她能用无比平淡仿佛经历过这一切的不是她的语气和程清嘉讲述这一切。
  但实际上,它还是会时不时化作梦魇困扰着裴伴。
  在某几个黑夜,折磨她的睡眠,影响她的情绪。
  过去是过去了,但既然是经历的,都是刻在骨子里的挥之不去,会逐渐被时间消磨,但永远不会消失。
  是啊,那确实是风声,越来越清晰,仿佛也温柔地包裹住了她。
  他以沉默,以喘息,时时刻刻,回应着她的每一个字,每一种情绪。
  “程清嘉,你是在跑吗?”
  与拥抱同理的是,当你奔跑的时候,风也时刻相伴。
  “嗯。”
  “我这里啊,能听到风声呢。真的感觉很神奇。就像我也在和你一起跑步一样。”
  与此同时,我的心啊,也较之平时更快地跳动起来。那在血管里缓慢流淌着的血液仿佛也渐渐地升温沸腾,以一种喷张的状态,刺激着大脑和神经,带动起兴奋的情绪。
  她的心第一次触碰到这样一种神奇的感受,像是生长出了无形的翅膀。
  属于那个人的喘息声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加重,像是有无形的手按下了音量增大键一样,按了一下又一下。
  “是吗?”
  这两个字,从电话那头传来,好像也显现出一种被冷风吹后的干涩。
  但好像……好像是带了点笑意的。
  裴伴心底泛起点点愉悦。
  停在154号别墅前的女生已经不知第几次关注着表盘里的分针秒针,终于,在时针指向数字2的时候,愧疚打败了欢喜。她耷拉着眉眼,神情满是沮丧,“程清嘉,对不起,我让你迟到了。”
  “那么,请我吃文字烧吧。”
  即便混杂着那阵阵风响,从他口中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分外清晰。
  分外动人。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还记得前面提到过的文字烧梗吗(。
  大概不了T T


第39章
  多年以后,裴伴也一直记得那天程清嘉在小区某一个角落,找到她的情状。
  当时,周遭安静的不像话,唯有北风扫落叶时发出的簌簌声响,更添了一分清寂。天空高远,云层稀薄,大片蔚蓝笼在头顶,格外辽阔。
  因为是工作日,所以来往的路人寥寥无几。无论是汲汲营营行路,还是悠然散步,几乎每个路人都目视前方而行,从不曾在裴伴的身上作片刻停留。若非她以呼吸明确自身存在,她会怀疑自己是否消失,又是否透明。不像在她住的那个老旧小区,有一半以上居民都是退休的大爷大妈,一大清早便是菜市场般的吵闹。说得好听点是有人气儿,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噪声污染。
  等了不知几分钟,终于,在某个路口拐角,裴伴看到一个身影快速划过,像是一道转瞬即逝的流光。
  正跑动着的高个男生,上身着冷峻漆黑的冲锋衣,休闲牛仔裤下包裹着的双腿修长,跑动时姿态矫健得像是草原上捕猎的一头豹子。他手里抓着一条米灰色的毛织品,是原本应当系在他脖颈间的围巾。
  再近一些,能较为清楚地观察到,男生原本就白得令好多女生羡慕的皮肤上似乎泛着浅浅的粉红色,那是剧烈运动后自然而然产生的生理现象。
  从那个路口,到她面前,程清嘉花了多久?
  裴伴无法用理智和科学去计算。
  只觉得,他像是一道光那么快,刚刚她还在盯着将他衬得出类拔萃的黑色外套瞧,下一秒他好像就闪现到了她的面前。
  如果不是光,那就是奇迹。
  然后,裴伴又想到,他的跑步速度,似乎也随着岁数的增长,一年比一年快。犹记得刚入学那年的体测,裴伴在跑道一旁的草坪上抱腿坐着休息,她刚测完八百米,整个人都像是从地狱荡了一圈后被强行捞回来的。即便身心俱疲,但她的目光从未离开过暗红色塑胶跑道上的某一个点。
  那个点属于最后一个梯队,这个梯队里的人大概就是常说的“跑步困难户”。他和身前身后艰难跑动着的四五个人一样,每迈进一步,都不像是在田径场上,而更像是深陷泥沼一般,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能将左右**替着一步步向前。
  当时裴伴在心里喟叹,原来,程清嘉同学和她一样不擅长跑步呢。
  那个时候,她的想法也尚且幼稚,即便不想承认,但内心深处却隐隐有些失落,要是程清嘉同学没有任何缺点和弱点,哪里都好就好了。
  好像这样才符合一个完美的暗恋对象该有的样子。
  这样,她见他第一眼就心生莫名喜欢,然后一直惦念,心中的恋慕逐渐加深,这一系列就能得到完美的解释。
  ——因为他简直完美。
  裴伴虽然不想承认自己有这样的想法,但也意识到有这样的想法的自己,就像是被困在阴暗处透过缝隙窥探世界的丑陋的植物一样刻薄又冷漠。
  所以,在对耐力跑不太在行的程清嘉同学有一丝丝失望的同时,心里不可抑制地升起对自己的厌恶。
  原来,她是那么糟糕的一个人啊。
  这样的她,和王尔德笔下因小矮人的丑陋而取笑蔑视他的娇蛮无情的西班牙小公主有什么区别。
  后来,裴伴机缘巧合下了解到程清嘉有了夜跑的习惯。
  夜跑对裴伴来说是个很陌生的名词,也绝对不是个会贴在她身上的标签。
  程清嘉也是她朋友列表里的夜跑第一人。
  偶然几次,裴伴从小区门口面包店买东西回来时,也会在小区遇到从一米之外匆匆掠过的他。
  夜色下,他很快消失,目光笔直头望向远方的他甚至可能没有注意到一旁走路的她。
  夜色下,一个人,听自己的喘息声。
  跑步啊,原来竟是那么孤独的一件事情。
  怀里抱着一大袋面包的裴伴,心里如是想。
  同时,她发觉他又是那么自由。孤独和自由,本身就是两个并存的词汇。
  前段时间,她信誓旦旦说要和程清嘉一起夜跑,但坚持了几天也以三分钟热度的放弃告终。
  到最后,退缩的理由也分不清到底是她觉得跑步实在太累,不想为难自己,还是她觉得自己跑步速度太慢,不想当拖油瓶,让程清嘉配合自己。
  如果觉得努力一定有用,那其实是一种傲慢。
  但跑步是坚持下来,就能得到正反馈的事情。
  努力得跑,坚持得跑,身体就会产生记忆,体能也会逐步上升。后来,双腿交替迈动着大步向前,以更快的速度,就逐渐成了和呼吸一样自然的事情。
  也许对越跑越快、越跑越轻松的程清嘉来说,有个子拔高的因素在其中。毕竟,腿长的人在跑步方面总有一些优势。
  总之,这三年来,他终于从田径场上的落后选手,成了能起带头作用的第一梯队。
  虽然裴伴知道,程清嘉再怎么努力也不能成为像京铭那样的天生的跑者,但在裴伴心目中,程清嘉是她见过的人中跑得最自由最浪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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