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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锦鲤娇娇[重生] (融南枝)


  方桂芝脸色沉了沉,看到二儿子有了老婆忘了娘,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我这老婆子是管不住你们了,要我说,还是趁早分家吧。”方桂芝说完这句话,撂下筷子就转身钻自己屋子里头了。
  留下一桌子人面面相觑,周达也两口吃完走了。
  刘秋云还在小声地哭,而对面丁春蓉歇了筷子问两个丫头:“吃饱了没?”
  大妞二妞齐齐点头,平时好吃的都让给周胜武和周胜文了,今天二房闹脾气没吃几口,两个平时吃不饱饭的小丫头才落了个饱。
  大房三房都吃饱了,男人回屋歇着,两个姑嫂留下来收拾碗筷烧热水。
  眼见着桌子上的杯碗盘碟里都空了,被一一收走,刘秋云傻了眼,她还没吃饱呢,怎么饭就没了?!
  她倒是也不哭了,之拿着一双泛红的眼珠子瞪着桌子上的狼藉,心里别提多憋闷了。
  这时候,丁春蓉还用关切的语气朝刘秋云说:“秋云啊,你别哭了,你平时这么爱美,脸哭肿了可怎么办哟?今天也不用你收拾了,回屋歇歇吧,胜武病还没好呢。”
  周美珍是个哑巴,说不出话来,现在也不想插一嘴,手脚麻利地收拾着桌子。
  刘秋云快被丁春蓉的话气歪了鼻子,以为她听不出来嘲讽呐?
  可是周远发是个老实而少个心眼的,附和着:“大嫂说的没错,咱先回屋吧。”
  刘秋云气得胸口上下起伏,当即拉着周胜武,一把推开周远发:“要你管!”朝屋子里头去了。
  周远发知道自己媳妇这脾气,可是刘秋云出嫁前是村里的村花,他也一直暗地里喜欢她,当刘秋云说想嫁给他时,他感觉这简直是老天眷顾,因此疼宠得不得了,没有不顺着刘秋云的意的。
  他朝丁春蓉和周美珍说:“麻烦大嫂和小妹了。”
  丁春蓉摆了摆手:“小事儿,赶紧去哄弟妹吧。”
  周美珍也摇了摇头。
  ————
  周美珍收拾完了,端着热水回到三房屋子里头。
  屋子里头点了一盏煤油灯,林知远正坐在桌子前面批改学生的作业。
  公社小学一共有五个年级,林知远带四五六年级的数学,一共加起来四十个来学生,年级越高学生越少。批改四十几个学生的作业,加上还要备三个年级的课,晚上要工作一两个小时。
  周美珍先给林娇娇擦了脸,林娇娇在床沿坐好,乖乖地让周美珍拿着布巾子仔细地给她的小脸擦干净,还抹上了雪花膏。林娇娇自己小心地抹着,避免碰到伤口。雪花膏是乡下能用到的最好的护肤品了,比不上二十年后花样那么多,但是闻着熟悉的甜甜香香的味道,禁不住笑弯了眼。
  洗好脸,开始洗脚。最后周美珍才洗,林知远听到水声,不由得放下了手中的红笔,站起来转身走到周美珍前面蹲下。
  “啊啊!”周美珍惊呼了一声,因为林知远直接握住了她的脚,帮她清洗了起来。
  从来都是女人给男人洗脚的,她可从来没听说过有男人给老婆洗的,她觉得很不好意思,下意识像挣开。可是林知远比她有力气多了,低着头,宽大的手掌握着女人小巧的脚。
  乡下干活的女人,没有多少皮肤细嫩的,周美珍却有些例外,她的脚很白,脚背的皮肤白而细腻,但是脚掌却硬硬的,有许多茧子。
  林知远一点也不嫌弃,一边洗,一边还按了按穴位,这是他从书山看到的,脚上有许多穴位,按一按对身体有好处。
  等洗完了,周美珍的脸也红透了。
  林娇娇猝不及防被自己父母塞了一大碗狗粮,简直比刚才在饭桌上吃的还要饱。
  三口子洗完了,林知远继续回到书桌前批改作业,周美珍则拿着一件旧衣裳坐在床边缝缝补补了起来。这是丁春蓉给的旧衣裳,大妞二妞都比林娇娇大,穿不下的旧衣裳就送给周美珍了。
  乡下孩子基本上都是穿旧衣裳长大的。
  周美珍手里的是一件红色的旧棉袄,马上要冷了,早点备起来,等温度降了就能穿了。
  她把破了的地方用针线细细密密地缝了起来,还在口袋的地方绣了两朵小花,缝补完了,她拍了拍林娇娇,给她换上。
  林娇娇自己把衣服穿好,还站在床上转了一圈给周美珍看。丁点儿大的小姑娘穿着红色的小棉袄,称得越发唇红齿白,一双清亮的眸子笑盈盈的,像两弯小月牙儿。周美珍笑着点了点头,她闺女真是穿什么都好看。
  周美珍看了看,有找了一块红色的碎布,做成两个发带,将林娇娇的头发扎成了两个小髻,一边绑了一根发带,系成蝴蝶结的样式,煞是可爱。
  林娇娇抬手摸了摸,高兴了起来。
  ——————
  晚上,老周家的灯都熄了,四下里一片寂静。
  林娇娇窝在周美珍的怀里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听见二房传来一道尖利的声音:“周远发!我今天就要回娘家!”
  作者有话说:啦啦啦~捉虫
  二舅这个冤大头,改了一下胜武的年纪,是11岁。
  大妞和胜武都是11岁,胜文7岁,娇娇5岁,二妞比娇娇大半年。


第4章
  第二天一早,刘秋云就骂骂咧咧地走了,连早饭都没吃。方桂芝冷着一张脸,自顾自地在厨房里忙活,拦都没出去拦。周远发看着一头往外走的媳妇儿十分为难,想去追,又被方桂芝叫住了。
  “她爱回就让她回。”
  周远发撸了把脑袋,愁眉苦脸地去吃早饭了。
  吃完早饭,家里大人就出去上工了。方桂芝坐在堂屋前的空地上搓玉米棒子。乡下人喜欢把玉米棒子搓成粒儿,然后上磨磨成粉,煮起粥来有股香香的玉米味儿。
  胜文胜武和大妞都去上学了,家里只有林娇娇和二妞还没有上学。周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还是尽力让孙辈都去学校读几年,免得一辈子大字不识一个。
  林娇娇看见方桂芝不时停下来捶捶肩膀,走上前去,声音清脆地说:“外婆,我给你捶捶背!”
  方桂芝想着自己哪有那么娇气,还要人给捶背,正要说不用了,林娇娇已经走到她伸手,撸起袖子给她锤了起来。
  林娇娇才五岁,又是个小姑娘,力气不大,但是方桂芝心里还是感觉有些欣慰,这个外孙女平时看着胆怯懦弱,没想到还是个会关心人的。
  林娇娇给她锤了一会儿,被方桂芝拉到跟前:“行啦,你去玩吧。”
  林娇娇歪了歪脑袋,伸手放进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一颗糖来,塞到方桂芝手里:“外婆吃糖。”
  方桂芝抬起手一看,竟然是一颗水果糖。她想起来,上个月林知远去县城里,买了两斤糖回来,被几个孩子分完了。
  胜武那小子没多久就吃完了,然后追着姐妹们还要吃,没想到林娇娇这里还留着一颗。
  她慈爱地笑了笑:“外婆不吃,娇娇自己吃吧。”
  林娇娇拨浪鼓似的摇了摇头:“外婆,娇娇不吃糖,娘说了,我吃糖要蛀牙的。外婆吃!”
  说完,林娇娇就跑去找二妞了。
  二妞正趴在猪圈边上看家里养的小猪崽,这猪崽子是夏天的时候分的,老周家抓阄分到了一只,家里都如获至宝一样。
  因为养肥了到时候自己家里是能多分些猪肉的。为了猪肉他们也要好好养,把猪崽子养得肥肥的。
  小猪崽正躺在猪圈的一角里,露出白花花的肚皮晒太阳呢,猪鼻子还一拱一拱,有趣极了。
  林娇娇想起上辈子那只小猪崽,一开始也是养的好好的,后来不知道怎么了,突然上吐下泻的病死了,因为这里,家里人好长时间没在村子里抬起头来。毕竟死了一头猪,村里就少了好多猪肉。
  这辈子已经不能再让这样倒霉催的事情发生了。
  林娇娇看了看猪崽崽,然后拉了拉二妞的胳膊:“二妞姐姐,我们去割猪草回来喂吧。”
  二妞点了点头:“好,我们去拿背筐和镰刀。”
  林娇娇和二妞一起背好了背筐,跟方桂芝打了个招呼就出门了。平时割猪草都是往河边去割的,因为那儿有河水滋养,草长得茂密而肥美,最适合割了喂猪了。
  于是两个姐妹一路走着走到了村后的河边上,等到走近了,两人才发现河边已经有人在割了。
  那小孩割完了一茬站起来,也察觉到身后有人,扭头一看,一瞧见林娇娇,一双黑亮的眼睛就冒出了亮光:“小扫把星,你又来了!”
  二妞一看清是田家的田大勇,就害怕了。田家在太平村家底是最厚的,田大勇更是村里的小霸王,从小就喜欢扯小姑娘辫子,喜欢把小姑娘弄哭,哭得越大声他越高兴。大家看见他都是避着走的。
  “娇娇,咱们快走吧,田大勇又要欺负人了。”二妞抓着林娇娇的手,害怕地小声说道。
  林娇娇被田大勇盯上了,想起上辈子田大勇最后的结局,却悄悄叹了口气。田家最后发生变故,田大勇爸爸欠了赌债跑了,一村子的人上门去要债,把田妈气得卧病在床。后来田大勇一个人悄悄跑出去打工,每年都寄钱回来让田妈还给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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